实验室学生守则

实验室学生守则

1.        实验前认真预习,明确实验目的、原理、步骤,写好实验预习报告。

2.        实验时,应遵从教师指导,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实验,仔细观察并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现象。如发现伪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,一律按实验零分处理。实验中,不得随意离开。

3.        遵守实验课程纪律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,严禁冒名顶替。没有预习、无故缺席、迟到(十分钟以上)、早退者取消本次实验资格。事假必须有系一级盖章证明,病假必须有医院所开的病假单,均须重新补做。缺实验者无实验成绩,缺二次实验以上实验课重修。补做实验,由实验室统一安排,对上述违反实验室规定而重新补做的实验,一律按每次实验二十元收费。

4.        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,不得将食物带入实验室,不得将实验室的一切物品带出室外。实验室内严禁抽烟,不得穿漏脚面脚趾的鞋,不穿短裤、裙子,不长发披肩,不带入书包。不得大声喧哗、嬉闹,实验室内不拿出手机。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一切活动。

5.        遵守实验操作规程,进行实验时须穿实验大衣,戴上防护眼镜。正确使用试剂和药品,去离子水用洗瓶量取,不得直接用去离子水洗涤玻璃仪器,否则按规定处以罚款。安全使用实验室水、电、气等。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、气源,并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。

6.        遵守实验室仪器赔偿制度,爱护公物,贵重仪器请勿随意乱动,各种仪器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

7.        养成良好实验习惯,牢固树立环保意识。废液必须倒入废液桶,严禁倒入水槽,废物和废纸必须丢入垃圾桶,废玻璃必须倒入指定的回收桶,要求回收的试剂,应倒入指定的回收瓶。

8.        实验结束后将实验记录交指导教师批阅(签字),经确认才算完成实验。实验完成后,应洗净、整理好所用的仪器设备,揩净桌面。值日生应做好实验室的卫生工作,检查水、电、气、窗、门是否关好,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才能离开。

9.        实验后应认真完成实验报告。凡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均退回重做。在规定时间内交实验报告,无故逾期不交作缺课处理。

 

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


网页发布时间: 2019-12-29